河池13岁女生骑电动车上路被撞飞,惊险一

点击金城江那些事免费   监控显示,当天下午6点15分左右,女孩骑着电动车从路口出来,因为正好碰上红灯,于是她想从左边抄近路绕过红灯,结果被一辆黑色小轿车连车带人撞飞。

现场

你当时等一下红灯,不抄近路的话,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懂吗?你横过公路,也要观看左边右边的来车情况,有来车就注意。因为小车过来,我们的视觉看上去离得很远,但是小车的速度比较快。

  据民警了解,女孩今年13岁,在都安县城某中学上初一,由于父母没有时间接送,就买了电动车给她代步。

女孩家长

也不是经常开车去上学,有时候就给她开去学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的规定,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女孩的行为已经属于违法行为。好在事故造成的后果不算严重,经医生检验,女孩只是腿部和手臂受了外伤,暂时留院观察。

南丹:小学生偷骑自行车交警及时阻止

  未成年人违反交通法规骑行上路的事屡见不鲜。同一天下午5点50分左右,在河池南丹丹东路交警大队门口,也有两个小学生骑自行车横穿马路,被刚下班的民警碰了个正着。

现场声

你几岁了?8岁。你几岁?11岁。你们现在要去哪里?我们回家。

  经询问,两名小学生分别上五年级和二年级,放学后,他们自己跑到妈妈的门面拿了自行车准备骑回家。民警随后把两个孩子带到交警大队并通知家长。

现场声

非常感谢交警在下班高峰期,及时阻止了我们家小孩子骑自行车这种危险的行为,今后我们会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监管。

现场声

今天你们这种行为对吗?不对。今后应该怎么做呢?要改正。也要告诉身边的小伙伴们,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这样很危险。

河池市南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陆旋

在此我们呼吁,家长朋友们不要让未满12周岁孩子骑自行车上路,这样是非常危险的,让我们一起努力守护孩子的平安。

小江说:为了给孩子方便,也要考虑孩子的安全啊,请各位家长一定不能给未满16周岁的孩子购买电动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不要等发生意外了,才知道后悔莫及。

来源:广西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在线》,记者

卢炳良赵小艳韦久荣陆旋

本文编辑:小江丨联系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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