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年注册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

●一级建造师●

关于举办年注册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号)、《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市〔〕5号)文件,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进一步充实、更新和拓宽建筑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理论知识,提升专业技术水平,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专业素质,经研究决定举办年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应于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一级建造师;

2.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一级建造师。

二、培训专业

全专业等。

三、培训形式

采用线上模式,必修加选修课程学习满学时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学时证明,证明可作为对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执业注册的重要依据。

四、培训费用

必修课+选修课培训费元/人

增项专业费用标准元/人

五、联系方式

请各有关企业及时做好本单位参加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人员统计、报名工作。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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