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漆树提质增效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资金己落实。采购计划已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泸水市古登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本次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木本蜜源花卉种植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国内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漆树提质增效项目);
二、招标编号:DLZB(NJ)-CG11(公);
三、项目内容:
1.本次采购涉及到漆树提质增效及相关设施的采购、检测、验收、交货期限及售后服务等;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项目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亩漆树提质增效。
3.项目采购预算:万元;
4.项目实施地点:古登乡色仲、俄夺罗村;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等企业证件;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事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供应商须为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采购的事项;2.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1)投标供应商及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