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子侃车喷漆能喷原车漆别扯了

原厂的车漆和在汽修店后补的车漆区别大不大,那么今天就简单聊聊两者的差异。

首先你要知道一点,不论你在4S店还是汽修店,后喷漆都不会是原车漆。

原厂的车漆是高温车漆,而后补的车漆是低温速干车漆,两者根本就不是一样东西。原厂漆温度非常高的,接近摄氏度,车子出厂前,喷原厂漆的时候啊,车上的各种零件都是没有装载的,就是一个车皮直接走一遍高温漆。

原厂车漆施工

在车哥看来,原厂漆的质量和各项性能都是要好过低温速干漆的,就算你用(ppg、鹦鹉)也是达不到原厂漆的各项性能指标。

就拿抗腐蚀性来说,原厂漆抗腐蚀性非常强的,咱们也很少遇到原厂车漆起皮裂纹的情况。有好多低端车的前机关盖都没有隔热隔音棉,原厂漆时间长了会变色,但是绝对不会起皮。但你看后喷过的漆,用不上2年就要褪色,4年左右就会起皮,这一点就说明原厂漆要比后补过的漆面要好。

而且有一些原厂车漆的颜色非常难调,比如说马自达的红色,宝马的蓝色,车主要求高的话,很多汽修店甚至4S店会直接推手,要么就是忽悠你穿大褂(全车喷漆),因为这种颜色怎么喷都有色差。还有白珍珠漆,原车的颗粒较小较密,但后喷过之后颗粒较大较疏,虽然看不出色差,但在阳光下来看,反光的亮度就有所不同。

还有车友问我,为什么自己的车喷漆之后,细看会有一道道的波浪纹,其实这种纹叫“橘皮纹”。

很多情况都会造成“橘皮纹”出现,比如新旧漆“互咬”、喷枪雾化不好、水性漆的质量、气压、出漆量等等因素都有关系,如果车友们在后喷漆之后发现橘皮纹特别明显,建议让喷漆师傅给你抛光一次,如果橘皮纹还是严重,建议打掉漆重喷。

还有一点,很多车友不了解补漆和整喷,补漆是在车受伤的周围打磨掉原漆,然后喷漆修复。而整喷是将该面的所有原漆打掉,重新喷漆。整喷的效果是要比补漆好的,但是在时间和消费上更高一些。

所以说啊,开车需小心,尽可能避免刮碰,原车漆能不动就不动,像后喷漆只能作为一种弥补,想要%恢复不太现实。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因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的,该怎么赔偿?交通事故中,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营养费等13项费用,下面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知识。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医院治疗的,一医院的医疗费,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2、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3、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2、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4、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5、护理费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医院的意见后酌定。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6、残疾赔偿金

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依照法医学的鉴定标准,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分为十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者的误工费与残疾赔偿金不得重复计算。以残疾者定残之月为界,之前由侵害人赔偿误工费,之后由侵害人赔偿金。

7、交通费

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8、住宿费

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9、营养费

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医院的意见后酌定。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

10、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11、丧葬费

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死者家属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而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死者家属违反有关殡葬的规定,大办丧事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12、死亡赔偿金

因侵权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二十年。死者满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赔偿五年。

13、生活费

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实际扶养、赡养、抚养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抚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抚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后至人民法院裁决前丧失了生活来源,其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予支持。受害人至人民法院裁决前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承担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的全部的必要生活费;如还有其他抚养人,侵害人应承担受害人承担的相应份额。

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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