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1月15日上午,彭浦新村司法所就区检察院委托的老年人故意伤害案件开展调解。本案案发地位于街道辖区某居民区,当事人双方系亲兄妹,因家中租赁房动迁款分配事宜产生纠纷,被申请人(兄)采用暴力方式,最终造成申请人(妹)轻伤二级的严重后果。本次调解采用两大措施,兼顾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同时,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是组建调解“梦之队”,发挥团队合力。彭浦新村司法所联动陆金弟人民调解工作室,激活“所所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双师双员”专业力量,一支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民警和律师组成的调解队伍应运而生,法理情三管齐下促成调解。
二是制定调解“金点子”,实现最优效果。调解团队仔细研读检察院提供的案件材料,与主办检察官细致沟通,掌握案件的客观事实。在调解过程中,认真听取当事人双方的意见,对被申请人的暴力行为进行批评,被申请人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行为,并手写道歉信向被申请人赔礼道歉;针对申请人,调解团队从伤情鉴定的客观事实出发,结合法理和情理进行解析,最终申请人的委托人提出了合理的赔偿方案。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当场履行赔偿义务。
本案为家庭涉老犯罪案件,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不仅节约了诉讼成本,申请人无需再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直接获得侵权赔偿;而且化解了亲情僵局,书面道歉信的出现无疑是挽救这段兄妹情的一剂良药。
来源:静安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