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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供求信息, 对于紫檀木,现在市场默认的传统紫檀只有一种,即檀香紫檀,这已经成为了无争议的共识。但是,就在十几年前,“什么是紫檀”还是一个极具争议性的问题,研究古典家具的专家及收藏家、植物学家及木材学家、商家及厂家对此有多种不同的说法,并且互不买帐,乱作一团。
其中,有一些人确实是误解,但还有一部分人本身就是想浑水摸鱼。比如有段已被很多人所遗忘的公案:南通某位至今还声名显赫的“X大师”就曾把卢氏黑黄檀“发明”成了“海岛性紫檀”,还拉了几位专家下水,借专家之口在舆论上形成导向。结果因为太招摇而惊动了联合国环境保护组织,最终调查证实了马达加斯加根本不产紫檀木,弄成了一个“国际玩笑”,搞得狼狈不堪,也让一些买家损失惨重。
今转载周默先生发表在《收藏家》杂志的《明清家具的材质研究之——紫檀》一文,供诸位木友了解关于紫檀那一段“百家争鸣”的历史。
周默先生曾长期就职于国家林业部,并著有《木鉴》、《紫檀》等专业书籍,具有长期的专业工作经验和良好的学养。但限于当时的条件,周默先生认为檀香紫檀的产地为印度迈索尔邦,而根据本平台在印度的实地考察,产地实为安德拉邦,特此说明。
研究中国明式家具的著名学者GustavEcke(-)在其《中国花梨家具图考》中谈到:“紫檀在中国人中间被普遍认为是最上等的制作家具木材,……多数专家现在同意把紫檀鉴定为紫檀属的Pterocarpussantalinus(redsandalwood,redsanders,palisander)。……紫檀不产于中国而生于印度和巽他岛(即SundaIslands,马来群岛的主要部分,由大巽他群岛,包括苏门答腊、爪哇、马都拉、加里曼丹、苏拉威西等岛;努沙登加拉群岛,包括巴厘、龙目、松巴哇、佛罗勒斯、帝汶等岛组成)的热带森林中。”
注意,sander与sandalwood源于阿拉伯语,意为檀香。Whitesander获sandalwood亦指檀香。Redsander与Redsandalwood才是紫檀。至于Palisander,根据杨家驹编著《世界商品木材拉汉英名称》,则主要指黄檀属木材,如中美洲黄檀、巴西黑黄檀等的英文俗称,而紫檀或紫檀属植物没有称Palisander的。
现代植物分类学的研究表明,GustavEcke先生的主要观点是十分正确的。但是,他在文章中紧接着又引用了杜哈尔德及休顿博士的观点,竟使得这一几近完美的论断变得含混起来。因为杜哈尔德认为,紫檀是黄檀属(Dalbergia)中的一种植物;休顿博士则称,紫檀的来源不明确,“如果它是黄檀属,那可能就是D.benthami(D.benthami中文学名为“两粤黄檀”,为藤本植物,主要生长于广东、海南、广西等地,与紫檀无关),因为除了一种黄色的只用来制车轮芯之类东西的木材D.hupeana(D.hupeana黄檀:别名:白檀《亨利氏中国植物名录》水檀(唐本草)、檀树、不知春,落叶乔木。分布于我国北自秦岭、山东南部、安徽、江苏,南至华南及四川、贵州,主产于长江中下游。主要用于工具柄、车轴、刨架、农具及工艺用品)或黄檀以外,在中国所发现的属于这个属的其他成员都是小树或灌木。关于多世纪以来所用的紫檀究竟是紫檀属(Pterocarpus)还是黄檀属(Dalbergia)的问题,只能继续作为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对于紫檀的认识与研究,我国古代典籍中已有不少,现代学者及收藏家也进行了仔细、认真和全面的探索,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本文将梳理历史记载及现代学者、收藏家关于紫檀的研究成果,并提出自己的看法。
一、紫檀研究的主要观点
实心紫檀原木
1、明式家具研究大家王世襄先生在《明式家具概述》一文中认为紫檀不止一个树种。原文为:“查陈嵘《中国树木分类学》,紫檀属是豆科(Leguminosae)中的一属,约有十五种,多产于热带。其中两种亦产于我国,一为紫檀(Pterocarpus),一为蔷薇木(Pterocarpusindicus)。按紫檀很少有大料,与可生长成大树的Pterocarpussantalinus生态不符,而与学名为Pterocarpusindicus的蔷薇木相似。美国施赫弗(E.H.Schafer)曾对紫檀作过调查,认为中国从印度支那进口的紫檀是蔷薇木。看来即使我国所谓的紫檀不止一个树种,可以相信至少有一部分是蔷薇木。”(王世襄·《锦灰堆·壹卷》第79页)。
与王世襄先生观点近似的学者田家青先生认为:“至今为止,所达成的共识是承认紫檀并非一个树种,大致有几种木材,纹理和色泽虽稍有不同,均可认为是紫檀。”(见田家青先生《紫檀与紫檀家具》一文)另外台湾所出版的《紫檀》一书也持此观点。
2、曹喆、厉雪梅所著《紫檀情缘》(上海科技出版社出版)认为明代以来所用紫檀分海岛性紫檀与大陆性紫檀两种。
“海岛性紫檀:学名檀香紫檀(Pterocarpussantalinus);中文名:紫檀;英文名redsanders,redsandalwood;俗称:老紫檀、犀牛角紫檀、金星紫檀;产地:印度洋岛屿。特征:内心空洞较少……此类紫檀的新鲜剖面有淡淡的酸香味。”并断言明清皇宫中的紫檀大器物多为此类紫檀制作,郑和下西洋运回的也多为此类海岛性紫檀。
“大陆性紫檀:学名蔷薇木;中文名:印度紫檀;英文名:Burmacoastpadauk;俗称:新紫檀、牛毛纹紫檀、花梨纹紫檀、金星紫檀;产地:中国南方周边国家。”特征:“最大直径30厘米以上,一般只有15厘米左右。树干扭曲少有平直,内心空洞极多……木质里含有极丰富的橙黄色素,决无紫色,油质相对较少……纤维组织大都呈S状结构,管孔内硅化物较少,极像牛背上的毛,所以常被称作‘牛毛纹紫檀’。”
另外,年2月28日《中国文物报》第四版登载的《紫檀之谜》认为紫檀分为海岛性紫檀及大陆性紫檀两种。其它表述与曹喆.厉雪梅相同,但对大陆性紫檀的表述更为详细:“大陆性紫檀学名:蔷薇木(Pterocarpusindicus),中文名:印度紫檀,英文名BurmacoastPadauk;amboyna,manillapadauk,俗称:新紫檀、牛毛纹紫檀、花梨纹紫檀、金星紫檀。产地:中国南方周边国家。”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编印本,年版)第页称“紫檀(Pterocarpusindicus)亦称‘青龙木’,豆科。常绿大乔木。……一立方尺木材重可达52斤。”
商务印书馆年版《辞源》下册第页紫檀条谓:“木名。亦称紫栴木。”
3、植物学家及木材学家的看法。
现代植物分类学认为紫檀属植物约有70种(见年11月2日南京林业大学木材鉴定报告附:《紫檀属Pterocarpus木材介绍》),没有一种原产于我国,只有檀香紫檀(Pterocarpussantalinus)、印度紫檀(Pterocarpusindicus)、马拉巴紫檀或称囊状紫檀、吉纳檀(PterocarpusmarsupiumRoxb)、古巴紫檀(Pterocarpusseptentrionalis(Donn.Smith))四种紫檀属植物在我国云南西双版纳、海南岛、广东、福建等地引种。但是,在70种紫檀属植物中只有一种,即檀香紫檀(Pterocarpussantalinus)可以称为“紫檀木”,即明清家具中所使用的紫檀木。
国家标准GB/T-称紫檀木的必备条件如下:
A、紫檀属(Pterocarpus)树种。 B、木材结构甚细致细,平均管孔弦向直径不大于μm C、木材含水率12%时气干密度大于1.00g/cm3 D、木材的心材,材色红紫,久则转为黑紫色。
檀香紫檀其主要产地为印度南部。“心材新切面桔红色,久则转为深紫或黑紫,常带浅色和紫黑条纹;划痕明显,木刨花或木屑水浸出液有荧光,与边材区分明显。……木纤维壁厚,充满红色树胶和紫檀素;香气无或很微弱;纹理交错,有的局部卷曲;重量甚重至重,气干密度1.05~1.26g/cm3”(杨家驹《中国红木》第47页,年9月第1版,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出版.)
研究古典家具的专家及收藏家认为对紫檀木进行科学的分类及研究非常必要,但植物学家及木材学家所指的紫檀与明清家具所用的紫檀有一定差距,而且一般的收藏家或收藏爱好者不易按木材学家的表述进行鉴别与认识紫檀及紫檀家具,故在制定国家标准时双方的争论较大,分歧十分明显。
4、历史上对紫檀的记载
晋《古今注》:紫旃木,出扶南、林邑,色紫赤,亦谓紫檀也。
明《新增格古要论》:“紫檀木,出交趾、广西、湖、广,性坚。新者色红;旧者色紫,有蟹爪纹。新者以水湿浸之,色能染物。……近以真者揩粉壁上,果紫;余木不然。”
今天许多研究古典家具的学者由于对古代文献的研究缺乏深度及对植物分类学、木材学知识的缺乏而产生许多引证错误。《博物要览》及宋代赵汝适 《诸蕃志》并未将紫檀木归入檀香木类,而今人确认为赵汝适所描述的紫檀就是明清家具所使用的紫檀木。
《博物要览》:“檀香有数种,有黄、白、紫色之奇,今人盛用之,将淮河朔所生檀木即其类,但不香耳。”“檀香出广东、云南及占城、真腊、爪哇、渤泥、暹罗、三佛齐、回回诸国,今岭南等处亦皆有之。……檀香皮质而色黄者为黄檀,皮洁而色白者为白檀,皮腐而紫者为紫檀木,并坚重清香,而白檀尤良。”
宋赵汝适《诸蕃志》檀香条目:“檀香出阇婆之打纲、底勿二国,三佛齐亦有之。其树如中国之荔支,其叶亦然,土人斫而朋干,气清劲而易泄,艺之能余众香。色黄者谓之黄檀,紫者谓之紫檀,轻而脆者谓之沙檀,气味大率相类。树之老者,其皮薄,其香满,此上品也。次则有七八分香者。其下者谓之点星香,为雨滴漏者谓之破漏香。其根谓之香头。”
从以上两段的引述中可以看出,他们所述紫檀完全是指的颜色稍深的一种檀香木,而不是明清家具所用的紫檀木。檀香木(Santalumalbum)一般用于制作佛香及工艺品,由于其特殊的香味而没有用于制作家具的,它属于檀香科檀香属的植物,主产于印尼、印度及斐济、澳大利亚西部等地,与属于豆科紫檀属的檀香紫檀风马牛不相及。
二、究竟什么是紫檀
我们除了在本文前两部分看到的对紫檀的各种疑惑外,还有几种情况也对分清楚什么是明清家具所用紫檀木非常有益。
1、从博物馆、收藏家的藏品及现在的家具市场可以看到:
A、旧紫檀家具:存留于博物馆及收藏家手中,用料一般为檀香紫檀即紫檀木。 B、新紫檀家具:出现在各家具市场,有一部分为檀香紫檀,而有相当一部分为黑酸枝类的产于非洲马达加斯加的卢氏黑黄檀用以冒充紫檀木。 C、紫檀地板:主要用以下两种木材冒充紫檀木的: 第1种:产于南美的蚁木,材色为深咖啡色,比重为0.81~1.0,属紫葳科(Bignoniaceae),其学名为Tabebuiaspp.。 第2种:为任嘎漆木(Glutaspp./Melanochylaspp./Melanorrhoeaspp.)属漆树科(Anacardiaceae),产于东南亚,比重为0.67~0.99。
2、日本学者将心材为紫红色的木材均称为紫檀,将黄檀属的酸枝木也包括在紫檀里。台湾受日本的影响,也有这种看法。日本·须藤彰司在其《南洋材》一书第-页中就将豆科黄檀属的巴里黄檀(DalbergiabariensisPIERRE)、交趾黄檀(D.cochinchinensisPIERRE)、柬埔寨黄檀(D.cambodianaPIERRE)、刀状黄檀(D.cultrateR.GRAH)、印度玫瑰木(D.LalifoliaRoxB)、黑黄檀(D.fuscaPIERRE)、花黄檀(D.oliveriGAMB)、印度黄檀(D.sissooROXB)均称为紫檀或玫瑰木(Rosewood)、红木。日本奈良正仓院所收藏的由唐代明州港(今宁波港)输出的骨木镶嵌的棋盘及双陆棋盘和其它小件注明为“紫檀木”,有的书上则称其为红木(Palisandre)(见夏秀瑞.孙玉琴《中国对外贸易史》第一册第99页)。GustavEcke称《正仓院御物图录》第七卷的英文注中说明,在该书版19至版21所表示的带底座的箱形构件是用“黑色柿木制造,用苏木汁染色”——可能是模仿紫檀。
3、国内也有将小叶红豆(Ormosiamicrophylla)看作紫檀的。小叶红豆属于豆科,红豆属。产于广西、广东、云南、湖南。其心材为紫红色,极其接近于檀香紫檀即紫檀木。
实际上弄清楚什么是紫檀,木材学家认为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他们采用电脑分析、归类及物理、化学的方法加以验证,很容易得出结论。但是植物学家及木材学家对于紫檀的认识也有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
光绪时任俄罗斯驻北京大使馆的医生德国人布雷特施奈德(Bretschneider)为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的药材选定学名时把紫檀归入Pterocarpus属。年孔庆莱先生等在编写《植物学大辞典》时,首次将紫檀的拉丁文学名定为PterocarpussantalinusL.f.。
南京林业大学龚燿乾教授于年将紫檀木定为豆科Leguminosae紫檀属Pterocarpus,学名为檀香紫檀Pterocarpussantalinus,俗称海紫檀、红木,商品名为Rosewood。这是国内较早的一份紫檀木鉴定报告。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研究所的木材学家与南京林业大学的木材学家关于紫檀木的鉴定有一些分歧,特别是国家红木标准中对紫檀木的界定。通过大量紫檀木标本、旧家具残件及法国热带木材研究所、非洲马达加斯加林业部所提供的资料,国内木材学家已形成了比较一致的认识,即紫檀木就是产于印度迈索尔邦(Mysore)的檀香紫檀(PterocarpussantalinusL.f.),是豆科紫檀属中的一种植物。
年5月19日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红木》国家标准中对于檀香紫檀从名称及木材特征进行了具体的界定,第一次以法定形式规定了紫檀木的标准。这对于紫檀木的研究、开发和紫檀家具的认识、收藏及鉴定会产生许多积极的影响。
不过一部分研究明清家具的学者并不认同这一界定,认为紫檀起码有两种以上而不仅仅是檀香紫檀一种。还有部分从事木材贸易及家具制作的商人也不认同这一标准,这几部分人中间一部分是对植物学、木材学知识的缺乏而产生误解,还有一部分人本身就是从颠倒黑白、鱼目混珠中的受益者。
根据植物学的分类方法,豆科紫檀属植物有70种。有些植物学家认为紫檀属植物应从豆科中分离出来而新设蝶形花科或在豆科中设蝶形花亚科。不过这些认识如何并不影响人们对于紫檀属植物的研究。虽然紫檀属植物有70种,但真正称得上明清家具所使用的紫檀木只有一种,即檀香紫檀,其余的均已划入花梨木类,也就是说不是紫檀属的所有木材都能叫紫檀木。如《红木》标准中花梨木类(Pterocarpusspp.)中的大果紫檀(P.macarocarpus)就是我们所称的“缅甸花梨木”;学名叫印度紫檀(Pterocarpusindicus)的木材就是一般的花梨木。我们则不能将大果紫檀、印度紫檀误认为是紫檀木。 列入《红木》标准的紫檀属木材如下:
树种名称
商品名称
气干密度
中文
拉丁文
中文
英文
紫檀木类
Pterocarpusspp.
紫檀木
檀香紫檀
P.santalinus
紫檀
RedsandersRedsandalwood
1.05-1.26
花梨木类
Pterocarpusspp.
花梨木
1越柬紫檀
P.cambodianus
柬埔寨花梨
VietnamPadauk
0.94-1.01
2安达曼紫檀
P.dalbergioides
花梨木
AndamanPadauk
0.69-0.87
3刺猬紫檀
P.erinaceus
非洲花梨
Ambila
0.85
4印度紫檀
P.indicus
花梨木
Amboyna
0.53-0.94
5大果紫檀
P.macarocarpus
缅甸花梨木
BurmaPadauk
0.80-0.86
6囊状紫檀
P.marsupium
花梨木
Bijasal
0.75-0.80
7鸟足紫檀
P.pedatus
花梨木
Maidu
0.96-1.01
此表十分清楚地表明以下问题:
第一,目前在木材学研究方面,只将檀香紫檀划入紫檀木类; 第二,不是学名带有“紫檀”二字的都是明清家具所用的“紫檀木”; 第三,将“印度紫檀”误认为“紫檀木”是明显错误的,有张冠李戴之嫌。 现在很有必要将印度紫檀从生态特征到木材宏观、微观特征进行详细的论述:
中文学名:印度紫檀(P.indicus)俗称:蔷薇木、青龙木、赤血树(香港)、红木、赤檀、花榈。拉丁文(Pterocarpusindicus)英文名为Amboyna,narra。特征为乔木,高达30cm,胸径1、5m。原产于印度及南亚、东南亚及太平洋诸岛(巴新,所罗门群岛),最高可达40m,板根上方直径达2m,板根高10~12m。20世纪四、五十年代才引入我国海南岛、云南、广西。目前在三亚、海口的街道两边作为观赏树大量种植”(参考周铁烽·《中国热带主要经济树木栽培技术》及云南科技出版社《云南商品材薄木手册》三)。
李宗山先生的《中国家具史图说》第页称“印度的紫檀木(Amboyna)较柚木要硬40%”,指的就是花梨木类的印度紫檀,同页的“紫檀大树外观(云南西双版纳)”恰恰也是印度紫檀。李宗山先生将印度紫檀(花梨木)误认为是明清家具所使用的紫檀木,这一观点也是值得商榷的。
王世襄先生认为蔷薇木即印度紫檀为明清家具所用紫檀木这一观点影响了许多学者及收藏家、商人。曹喆、厉雪梅所著《紫檀情缘》中对于紫檀木的描述是十分错误的。从全书中的家具及木材样品照片看,既有檀香紫檀也有黑酸枝木类的卢氏黑黄檀(俗称大叶檀、大叶紫檀)。 现将《紫檀情缘》所附部分照片中的木材分类列表如下:
页数
名称
材质
封面
宝座
卢氏黑黄檀(黑酸枝)
5
上海博物馆家具馆陈列的紫檀木样
卢氏黑黄檀
13
紫檀官帽椅
卢氏黑黄檀
14.15.18.52.53.54.55
紫檀木样
檀香紫檀
16
紫檀家具上雕刻的花鸟
卢氏黑黄檀
21
清式紫檀几
卢氏黑黄檀
32
明式圈椅
卢氏黑黄檀
34
苏制风格的紫檀家具
卢氏黑黄檀
37
明式紫檀扶手椅
卢氏黑黄檀
43
紫檀牡丹太师椅
卢氏黑黄檀
61
紫檀平头案、琴桌、画桌
檀香紫檀
《紫檀情缘》将紫檀分为海岛性紫檀与大陆性紫檀在植物分类学方面是一大发明,对于所谓“海岛性紫檀”的描述刚好是自己对黑酸枝类的卢氏黑黄檀的情缘,与真正的紫檀木一点关系也没有。对于紫檀家具的研究、收藏、鉴别与认识产生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误导。
另外,植物学的命名里没有学名叫“蔷薇木”的树种,只有将“印度紫檀”俗称为“蔷薇木”,因其木香近似于蔷薇花香。中国林业出版社出版的由郑万钧教授主编的《中国树木志·第二卷》第-页将蔷薇科(ROSACEAE)植物分为绣线菊亚科、苹果亚科、蔷薇亚科及李亚科,约属、余种。多为果树,如苹果、沙果、梨、桃、李、杏、梅、山楂。好象与紫檀木有关的树种一个也没有。
将所谓“大陆性紫檀”的学名定为蔷薇木、印度紫檀显然是错误的。并配上英文“Burmacoastpadauk,amboyna,manillapadauk”,更是让人不解。这些英文刚好是花梨木类的印度紫檀的商品名,世界上一般的木材商都知道花梨木的英文俗称叫“Padauk”,紫檀叫“Redsandalwood”或“Redsanders”,这种常识性的错误是极不应该发生在今天的。
至于市场上流行的,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进入我国的“卢氏黑黄檀”(俗称大叶紫檀)为豆科黄檀属(Dalbergia)中的一个树种,其学名为DalbergiaLouvelii,商品名为Boisderose,产于印度洋岛国非洲的马达加斯加。杨家驹先生在《中国红木》(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年9月第1版)第59页中记载:卢氏黑黄檀“心材新切面桔红色,久则转为深紫或黑紫;划痕明显。……酸香气微弱,纹理交错,有局部卷曲,气干密度0.95g/cm3。与其同属于一类木材的还有一种即海岸黄檀(DalbergiamaritimaViguier) 为了让读者容易分辨檀香紫檀与卢氏黑黄檀,将其心材的识别特征列表如下:
类别
檀香紫檀(Pterocarpussantalinus)
卢氏黑黄檀(俗称大叶紫檀,DalbergiaLouvelii)
科属
豆科紫檀属
豆科黄檀属
香气
无或清香气微弱
酸香味
重量
沉于水
沉于水,比重<1者浮于水
板面材色
紫红或深紫红色
新开面桔红色,久后为深紫或底色发乌咖啡色
荧光反映
有
无
导管
充满红色树胶及紫檀素
导管线色深,与本色对比大
油质感
强
强,比重轻者差
纹理
纹理直,花纹较少
花纹明显、局部卷曲
新锯木材有酸香味正是黄檀属木材的特征之一,而紫檀属木材香气弱或有清香气,二者是截然不同的。
三、紫檀木的分类
木材学家的研究表明,紫檀木只有一种,即檀香紫檀,而一些明清家具研究专家及收藏家确认为至少应有两种以上。也有学者认为应将产于非洲马达加斯加、安哥拉的染料紫檀(Pterocarpustinctoricus)列入紫檀木类,其气干密度达1.15g/cm3,而其变种即变色紫檀(PterocarpustinctoricusChrysothrix),其气干密度仅为0.41~0.77g/cm3,则列于亚花梨木类(紫檀属类非紫檀木和花梨木类的非红木,称亚花梨,气干密度低于0.76)。
在从事紫檀木贸易及紫檀家具制作的具体实践中,习惯上也有一些不同的分类方法,不一定是准确的、科学的。现介绍几种方法如下:
1、从紫檀木的心材表面看来有4种:
A、腥红:此种紫檀木比重稍轻,油质感较差,发干,颜色腥红发艳。是紫檀木中比较差的一种,少有金星金丝。 B、深紫:质地致密,比重大,油性强,难见纹理,金星金丝密集。 C、紫黑:此种紫檀木表面发黑,光亮明显,犀牛角质般润泽。这种木材已十分少见,是紫檀木中的上上品。 D、紫黄:此种紫檀产于印度与缅甸,一般径级较大,少有空洞,比重接近1,从外表看与一般紫檀没有什么区别,但从端面看紫色圈与黄色圈相连,色差明显。锯成板材后,浅黄色明显。这种紫檀木被木材商称为“大叶紫檀”(此处不是指卢氏黑黄檀),其价格仅为前三种紫檀木的一半或三分之一。
2、也有工匠将紫檀木分为以下三种:
A、金星紫檀:因紫檀木的导管充满桔红色树胶及紫檀素而使全身或局部产生肉眼可见的金星金丝,油质感极强,此为上品。
金星紫檀
B、花梨纹紫檀:又称牛毛纹紫檀。紫檀木的导管线弯曲似蟹爬痕迹而被工匠及收藏家称之为“蟹爪纹”,经长期使用存放,其导管线呈灰白色,形似卷曲的牛毛纹,故称“牛毛纹紫檀”,此为中品。
牛毛纹紫檀
C、鸡血紫檀:木材表面少或没有纹理及金星金丝,颜色发死、发暗似鸡血色,此为下品。(注:该说法与现在市场上所说的鸡血紫檀不同)
3、按木材的空与实进行分类
4、按径级长度与特殊用途进行分类。如雕佛像、紫檀工艺品或紫檀大器,均对紫檀有特殊要求。
实际上紫檀木的这些特征与其生长环境、气候、土壤、阴阳坡及平地、采伐时间、堆放条件(室外、室内或山里)均有关系。有的一棵紫檀木因锯解方法不同,其表面特征也不同。有可能2种以上的表面现象同时存在于一体。
有的学者没有直接接触紫檀木的原木及了解紫檀木锯解后发生的相关现象,也不了解紫檀木的生长条件与环境,而根据历史文献典籍的记载将紫檀木与檀香木混淆,并将其分为黄、白、紫三种,这是非常不应该的。
四、紫檀家具材质的鉴别
购买或收藏新旧紫檀家具时不可能象木材学家那样用科学方法鉴定,也不可能锯下一块送到专业检验机构检测,只有用传统的经验来加以判断与识别。
1、新品:
紫檀在墙面上的划痕
A、紫檀木比重大,油性强,天然纹理、色泽十分养眼。一般在成器后表面作传统的、无色透明的烫蜡处理,保留紫檀木无与伦比的天然本质。家具表面材色成高贵的紫红色或紫黑色,纹理不乱,花纹极少或接近于没有纹理与花纹,金星金丝或细密的S型卷曲牛毛纹可见,如果用60~倍的放大镜可见其管孔内充满金色的紫檀素,犹如星空万里,星光闪烁。
B、有的工厂将紫檀木与老红木(指老挝、柬埔寨、越南、泰国产交趾黄檀(Dalbergiacochinchinensis,英文为Siamrosewood))混用。不是实践经验丰富的行家一般是难以识别的。老红木一般放在家具不明显处,其黑色条纹宽大明显,花纹可见,没有金星金丝。
C、如果涂有改变木材本色的蜡或漆,或故意做旧而看不清材质,则十有八九为假或混用。
2、古旧紫檀家具:
紫檀家具经过上百年的存放、使用,一般会产生两种情况:
A、放于不见阳光远离大门或窗户的地方,紫檀家具一般还能看到其本色及纹理,易于鉴别。 B、如果年限太久或置于大门及窗户附近,经常有阳光照射,则紫檀家具表面会产生灰白色,不易识别。但其纤丝如绒的卷曲纹及细腻光滑如肌肤的手感是别的木材不可能替代的。经擦拭上蜡后其高贵、沉穆、雍容华贵的本质表露无遗。
有人坚持认为紫檀木有新老之分,谓新紫檀用水浸泡后掉色,老紫檀不掉色;新紫檀上色不掉,老紫檀上色则掉。实际上只要是豆科紫檀属的木材水浸后或酒精泡都会产生荧光现象,紫檀素极易溶于酒精,产生耀眼的红色。如花梨木水浸后,会产生浅蓝色的象机油一样的液体,还有从汉代至清朝大量进口国外的苏木,其树汁为红色液体,织布时可用作染料,也可将家具染成紫红色。这一点也不神秘,并不是鉴别紫檀木或者区分新老紫檀之标志。
紫檀木心材达到可以制作家具的要求,其生长期应在~0年左右或者更长,我们现在正在使用的紫檀木有可能生长于西汉或唐朝,你能说它是新紫檀吗?如果从木材的成色上将其分为新旧这是可以接受的。如果纯从商业的角度来炒作新旧紫檀,这是极其不可取的。
五、紫檀及紫檀家具的地位
唐朝诗人王建的名句“黄金捍拨紫檀槽,弦索初张调更高”,给紫檀的定位已是十分崇高、准确。
紫檀因其质地如缎似玉、色泽耀眼逼人、沉穆典雅而一直深受皇宫及达官贵人的赏识。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王世襄先生的《明式家具研究》出版之前,紫檀家具在古典家具收藏界及各国大博物馆的收藏名单中一直是排在第一位的,是其它材质的家具不可替代的。
明朝张燮在其《东西洋考·卷七·饷税考(水饷、陆饷、督饷职官、公署)》中详细记载了万历十七年提督军门周详呈报的陆饷货物抽税则例及万历四十三年的减税情况。
万历年间陆饷货物抽税则例
品名
单位
税银(钱)
万历17年
万历43年
紫檀
每百斤
0.6
0.52
檀香(成器者)
每百斤
5
4.32
檀香(不成器)
每百斤
2.4
2.07
苏木(东洋)
每百斤
0.2
0.21
苏木(西洋)
每百斤
0.5
0.43
沉香
每十斤
1.6
1.38
乌木
每百斤
0.18
0.15
降真
每百斤
0.4
0.34
注:1两=10钱 1钱=10分 1分=10厘
从表上可以看出紫檀抽税高于除檀香、沉香外的所有木材。从更早的文献资料记载,广州港已有紫檀木的进口,宋、明时期已有许多国家将紫檀木作为贡品运抵中国,仅供皇宫享用。
紫檀木生长于印度南部、西南部山区,比较集中的产地为迈索尔邦(Mysore),土壤贫瘠,山坡陡峭不利于水份的保存,致使紫檀的生长十分缓慢,成材周期一般在年以上。人们常有“十檀九空”之说,虽有夸大的成份,但其实际情况也差不多。紫檀空心者居多,做家具时的出材率较低,一般只有10~20%左右。这些因素均是紫檀奇缺稀少、价格高昂的主要原因。
紫檀家具的做工与一般木材的做工不一样,有“紫檀做工”之说,即根据紫檀木的特性,按照独特的工艺进行加工的一种方法。
明式家具多用饱满、圆润、光洁、流畅的线条来展示其简洁、雅致、厚重。一般不加雕饰、光素结合,紫檀木本身高贵的质地、色泽、纹理及成器后给人浑圆、厚重、静穆的感受,这是“紫檀做工”的一种。另外一种,特别是进入清朝乾隆、嘉庆以后,为了尽显大清帝国的富裕、奢华,紫檀木坚重细密、油性重、色泽一致的天性则刚好满足工匠任意雕琢、展示才气的愿望,形成了图案设计布局精美、匠心独具的雕饰家具。
历史上由于紫檀家具的制作多集中于宫廷及达官贵人的手里,文人参与设计制作,集中全国手艺高超的广州、苏州工匠,制作了一大批艺术水准极高的紫檀家具。目前除了故宫以外,国内其它博物馆及大收藏家的手中均有不少精美绝伦的传世之作。美国及英国的博物馆馆藏甚丰,已将其作为镇馆之宝。
六、紫檀木的产地之争
从历史文献及本文所引用的大量资料中均涉及到紫檀木的产地,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种说法:
1、产于我国两广及云南。 2、产于我国两广及南洋诸国,特别是历史上的三佛齐国。 3、产于印度南部的迈索尔邦。 4、产于印度洋岛屿。
根据目前植物学家的大量发现和木材学家的研究,准确而又有把握的产地应该是印度南部及西南部山区,特别是迈索尔邦(Mysore)。很多木材学专著提到产地还有越南、柬埔寨、泰国及老挝、印尼、马来西亚,但十分遗憾的是没有强有力的佐证及木材标本的实物来支持这一说法。老挝及柬埔寨木材商所提供的所谓紫檀木样品,经鉴定与辨识,多为老红木(即交趾黄檀)中颜色接近紫檀的一种。
至于产于我国则更是不值一驳。因为一种植物的集体消失是很困难的。我国的气候与土壤极难适于紫檀木的生长。在上世纪四五十年代我国才开始在广东、海南及云南西双版纳引种,其效果也不十分理想,与原产于印度的紫檀木相比其比重、色泽、纹理均差异不小,不能完全替代明清家具中所使用的紫檀木。
第二种说法也是难以成立的。因为三佛齐国(梵文:‘Srivijava’)为10至13世纪南海古国,位于今苏门答腊岛巨港。宋赵汝适《诸蕃志》中提到三佛齐国为南海诸国中之最大国,扼南海诸蕃交通之咽喉,万商云集,舟舶辐凑,为当时各国货物的中转站。向中国进贡的贡品“皆大食诸蕃所产,萃于本国。”从这些文字来看,三佛齐国不过是海运中转站及货物的一个集散地。从印度来的紫檀也多从马六甲海峡经三佛齐中转过南海而至广州、泉州、宁波及天津港,而非三佛齐及南洋诸岛所产。
第四种说法即“产于印度洋岛屿”。印度洋的主要岛屿如下:
岛屿名称
主产木材(中国进口)
斯里兰卡岛(SrilankaIs.)
乌木
安达曼群岛(AndamanIs.)
安达曼紫檀(即花梨木)(P.dalbergioidesbenth.)
马尔代夫群岛(MaldiveIs.)
花梨木
毛里求斯(Mauritius)
非洲花梨
塞舌尔群岛(Seychelles)
-
马达加斯加(Madagascar)
卢氏黑黄檀
从此表可以看出所谓紫檀(即海岛性紫檀)出印度洋岛屿一说的唯一支撑点只有确立于非洲东部的印度洋岛国马达加斯加了。但该国林业研究所及法国热带木材研究所提供的资料明确无误地证明,《紫檀情缘》中的所谓“海岛性紫檀”该国根本不生产,而是黑酸枝木类的卢氏黑黄檀(DalbergiaLouvelii)。看来紫檀木产印度洋岛屿一说也是立不住脚的。
目前赤道南北沿线的热带地区未被发现和开采的原始森林几乎已没有,不管植物学家、木材学家还是木材商人,只有在印度南部、西南部找到了檀香紫檀(PterocarpussantalinusL.f.),主产地位于迈索尔邦(Mysore)。
七、历史上紫檀木的贸易方式及运输途径
《唐本草》:“紫真檀木,出昆仑盘盘国,惟不生中华,人间遍有之。”
清屈大均《广东新语》也称:“紫檀,来自番舶。”
从目前的史料看,没有发现早于唐代的对紫檀利用的记录,也没有看到早于明代的紫檀器物。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论装背褾轴》:“贞观,开元中,内府图书一律用白檀身,紫檀首,紫罗褾织成带,以为官画之标。”可惜没有见到其描述的实物,无从确认所述紫檀是檀香木还是今天所指的紫檀木。
紫檀原产地不是中国,紫檀在历史上是如何进入中国的?
1、历史上的“朝贡贸易”
早在汉代以前,我国古代先民早已开始通过陆路及海洋交通与国外及周边少数民族进行大量接触与交往。汉武帝时期通过对两广及越南的进攻,打通了自徐闻、合浦→越南→马六甲海峡→缅甸→泰国→斯里兰卡→印度东南部的海上通道,并带回大量的香料、奇珍异宝。
魏晋南北朝时期已开始了“朝贡贸易”。所谓“朝贡贸易”即外国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中国提供本国或他国所产特产,如檀香、沉香、安息香、大象、象牙、玳瑁、犀牛角、花梨、紫檀、苏木、乌木及工艺品,朝廷则回赠价值高于或数倍于贡物的中国特产,即所谓“厚往薄来”政策。这样一种贸易形式则称为“朝贡贸易”。这是至明晚期的一种主要对外贸易、货物交流的方式。
由于进行“朝贡贸易”可使外国及商人有利可图,有些港口贡使云集,使当时的朝廷财政不堪重负,故到了明孝宗弘治五年()开始限制“朝贡贸易”,取消了贡使的许多特权,“朝贡贸易”也就接近了尾声。
2、丝绸之路
从西汉开始的通向中亚及西亚的陆上丝绸之路,还有从长安→秦岭→四川→云南大理→缅甸→印度的陆上丝绸之路的开通,大大增加了人员及货物的交往。缅甸蒲甘王朝时期(公元-年)向北进攻,行至缅甸八莫时打开一个仓库,里面除躲避战乱的各国商人外,还有大量的象牙、沉香、宝石、檀香及紫檀木。可见从印度过来的檀香、紫檀经缅甸、云南可直抵内地。但很奇怪,云南、四川至今很少发现有紫檀家具存世。
汉武帝时期开通了南海→印度洋航线,海上丝绸之路开始繁荣。从合浦、徐闻、广州、泉州多处港口经南海至印度洋可抵达南海诸国及南亚、波斯湾、非洲东部,特别是明朝郑和七次下西洋,极大地加强了中国与外国的联系与交往,沿途国家回赠或郑和船队自己购买、采集的商品除了香料、珍禽异兽、珠宝外,还有今印尼、马来西亚的沉香,印度的檀香、乌木、紫檀木。
3、官员采办
明史及其他文献有多处提到朝廷派官员赴南洋采购香料、木材及其它宝物的文字。主要是从现今的印尼、文莱、马来西亚等地采办香料、紫檀、乌木、花梨等。有些物品不一定产于当地,象三佛齐国就集中了南洋诸国、南亚诸国及波斯的土产,再经采办官员之手转回国内。
4、僧侣贸易
东晋法显和尚从印度回国时就是从印度搭商船经爪哇回国。唐代、宋代、元代、明代均有大量的日本僧侣到中国留学,将日本的剑、刀、扇、画等带入中国。从中国带回佛经、旃檀佛像、茶叶、丝绸、紫檀及紫檀器物、檀香。《宋史·日本国》记载:“(宋神宗)熙宁五年()有僧诚寻至台州,……诏使赴阙。诚寻献银香炉、木槵子、白琉璃、五香、水精、紫檀、琥珀所饰念珠,及青色织物绫。神宗以其远人而有戒业,处子开宝寺,尽赐同来僧紫方袍。是后连贡方物,而来者皆僧也。”
5、民间贸易
宁波、泉州、广州及东南沿海的许多商人从很早就开始了与日本、琉球、南洋诸国与南亚的贸易往来。
东晋(-),僧人法显从爪哇回国时同船商人约多人。
唐代“经广州港输入的商品主要有:各色香药、各种植物、珠贝、象牙、犀牛角、紫檀木等”(见夏秀瑞.孙玉琴《中国对外贸易史》第一册第98页)。
明万历17年及43年的陆饷货物抽税则例里提到进口紫檀木的抽税情况。
历史上紫檀木主要还是从海上进入中国。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陆陆续续有印度产紫檀木进入中国。由于世界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委员会禁止紫檀木的采伐、运输与交易。近年进入中国的紫檀木主要从印度南部→缅甸→云南瑞丽、盈江口岸进入中国,每年约-吨左右,1年下半年至2年10月由于印度及缅甸打击和控制很严,几乎没有一根紫檀进口。有少量紫檀从印度→尼泊尔→西藏→青海格尔木转往内地。由于陆路控制紧,从2年底,紫檀木基本上从印度南部走私至斯里兰卡或新加坡再运往广东新会、上海黄浦港两地集中销售。
八、紫檀绝迹论
目前国内关于明清家具研究的著作及论文中涉及到“紫檀”的产地、来源或现在究竟有没有“紫檀”时,几种主要的观点为:
1、极其稀少,濒临灭绝; 2、清中期至清末已很少,到民国早期紫檀作为一种植物已绝迹; 3、宫廷库存紫檀至清中期很少,慈禧用掉一大部分,少量至袁世凯时期悉数耗尽,再也见不到紫檀了; 4、绝迹近年,九十年代中期才千辛万苦从印度洋岛屿中找到而运回中国。
以上几种观点与“紫檀绝迹论”是极为接近或等同的。造成以上看法的原因主要有:
第一,对中国近代史,特别是近代经济史或对外贸易史知识未尽深入了解。
第二,观点片面,人云亦云。如第三种观点,如果是从宫廷库存的减少来说是无可厚非的,但一些学者及商人经常据此而得出“紫檀早已绝迹”的结论,学者无非是想论述紫檀因稀少而珍贵,紫檀家具也因此而弥足珍贵。商人则不然,用“紫檀早已绝迹”来危言耸听,高价出售家具而已。
第三,纯属对植物学、木材学知识的缺乏而误导市场。
紫檀确实自清中期至20世纪80年代末期已很少进中国,进出口商品分类统计表里自民国开始至今也未见到“紫檀”二字,但并不见得紫檀已经绝迹。
1、自清中期以后,特别是年鸦片战争后,中国“中央大国”的地位受到严重挑战,北至朝鲜,东至日本、琉球,南至南洋诸国及印度南亚诸国,西到阿拉伯及其它中亚国家,因为中国受到西方列强的不断侵略与蚕食,国力明显下降,对周边小国的影响已微乎其微,“朝贡贸易”已经不可能了。
2、年后,战祸连年,中国始终处于封建、半封建的殖民主义阶段,资本主义经济及民族工业的发展也是始终处于不发达的状态,可以用于在国际市场上交换的工业加工品极少。当时鸦片输入,白银输出,造成国库空虚,民不聊生。从民国时期的进出口商品分类表中可以看到,中国进口的主要是日常生活必需品,极少有奢侈品,更不用说名贵稀有的紫檀木了。
3、紫檀木产地在印度南部及西南部,本国极少使用。从历史上至今,主要输往中国、日本、台湾、香港地区,新加坡有少量进口。改革开放后,年,开始有少量过境缅甸产于印度南部的紫檀木进口到云南边境口岸瑞丽、畹町、姐告、盈江等地,由于缅甸政府多次封锁印缅边境及中缅边境,使紫檀木于1年10月至2年10月没有一根紫檀木进入中国任何口岸,2年11月至3年底,紫檀木主要从上海及广东新会、西藏等地进入中国。中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表中也没有紫檀木的任何资料,主要是紫檀木的征税很高而进口商以其它较便宜的树种名称替代的原因。从年至3年底,中国进口紫檀木的基本估算资料如下:
印度南部、西南部的紫檀木及檀香木很大程度上控制在走私集团及反政府武装组织手中,进入中国主要是从缅甸过境,2年后转道斯里兰卡、新加坡再到中国上海、广东新会。出口中国紫檀木、檀香木的外国公司主要有缅甸、新加坡的2-5家公司。从此表可以看出,紫檀木不仅没有绝迹,进口到中国的数量及价格呈上升趋势,特别是3年,几乎每个月都有新货到港,主要是经印度及缅甸政府打击紫檀木、檀香木走私后积压了近一年的货物必须出手,2年底,紫檀木的国内销售价格一度涨到18-22万元/MT。
紫檀木早已被国际上及印度政府定为濒危物种,与大象、檀香木一样禁止贸易,违者与走私毒品同罪。随着紫檀木的疯狂走私,紫檀木的数量已不会太多,且径级越来越小,质量也呈下降趋势,适用于明清家具制作,特别是大器制作的紫檀木比例也很少。大学问家,故宫博物院研究员朱家溍生前多次呼吁,对于珍稀紫檀木应视为国宝,不要轻易下锯而制成不伦不类的所谓仿明清家具,在创新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要仿也要原汁原味,不能暴殄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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